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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 Modified: Sunday, 27 June 2021, 7:3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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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柯达胶卷公司在当时拥有一项革命性的技术发明,与保尔胶卷公司属于直接竞争对手。柯达公司一个最有经验的雇员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加入保尔公司。由于缺乏证据表明该雇员实际上侵犯了商业秘密,于是柯达胶卷公司请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该雇员加入保尔公司。

当时的法官作出了确立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判决,并在判决意见中解释道:“仅仅禁止雇员向新雇主通过秘密途径泄露前雇主商业秘密是没有作用的,因为雇员在为新雇主提供服务过程中必然在某种程度上运用其商业秘密,因而发布竞业禁止禁令是合法的。”

此后,相继有一系列案件根据该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免受前雇员潜在的侵占行为所害。

金某于12年前入职国某公司,曾担任海外销售经理等职务,国某公司与金某签有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等,并约定有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然而,2018年4月离职后,金某加入全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经营范围与原告相同。此后,金某以全某公司名义向原国某公司的多个海外客户销售或推介相同产品,并至少达成一笔订单交易。

国某公司认为金某及全某公司侵害了经营秘密,上告至北京石景山法院。最终法院于2021年判决被告金某、全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害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国某公司客户名单的行为、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万元及合理支出5689元。

跳槽后“自开门户”的情况很常见,曝光出来的比较少,这是因为付诸法律行动有时成本过高。不过,昆明亭长朗然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宣教顾问董志军强调:随着法制意识的增强,商业领域越来越重视信息保密,想通过盗窃雇主的经营秘密,来为自己谋利益的想法是错误的,做法是危险的。

对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和产权属性进行了比较分析后,不难发现,商业秘密权比物权和知识产权两大传统财产权更加难以明晰权属边界。由于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和对象的广泛性等特征,使商业秘密和公共产品的界定、商业秘密是否正常流失存在一定的张力和合理考量的余地。在一个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市场经济社会中,权利尤其是依法取得的权利总是有其边界的,商业秘密权也不例外。

那么如何来确定商业秘密权的权属边界呢?一方面,要保护商业秘密持有人的权利,保证持有人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不会突然付之东流,严重阻碍其创造积极性,危害社会经济安全和社会整体利益另一方面,要鼓励科学技术和有价值技术及信息充分发挥社会作用,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有获得技术和信息以及自由就业和流动的权利。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范围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作了概括性表述,相关条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经历了从无到有并不断扩大的过程。短短十几年,经历了由专有技术到技术秘密、由技术秘密到工商业秘密、再由工商业秘密到商业秘密的发展历程,目前,在商业秘密内涵和外延上都基本与国际接轨。根据我国的法律,现阶段商业秘密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大类,这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中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技术信息在商业秘密中,技术信息往往表现为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是技术成果的具体形式之一,也是商业秘密的主要内容。从技术成果角度看,技术秘密属于一项技术方案,即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从商业秘密角度看,技术秘密则属于一种保密的技术信息。技术信息具体包括产品及产品设计方案、制作工艺、各种配方、机器设备的改进方法、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计算机软件等。

要防范侵权,不仅仅要员工们签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合同,亦需要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宣教。只有员工们有了足够的商业保密意识,才不至于干出害人害己的事情。欢迎有需要提升人员保密意识的组织机构,联系我们,预览我们的作品和使用我们的课程及在线培训服务。

[ Modified: Sunday, 27 June 2021, 7:37 PM ]
 
用户 管理员
by 用户 管理员 - Sunday, 27 June 2021, 7: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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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载体为什么不能随意交他人保管和处理呢?请看保密问答。

[ Modified: Sunday, 27 June 2021, 7: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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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保密八卦群中了解到:某单位涉密人员签字领取了4份密级文件。他在请属下落实文件要求的工作事项时,直接将文件传递至工作事项办理人,致使文件未能按规定时间清退。当事人因此受到扣发8000元保密补贴的处罚。对此,昆明亭长朗然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宣教内容创作专员董志军补充称:这位涉密人员貌似有点“冤”,自己只是个“中间人”,却背上这倒霉的处罚责任。实际上,保密文件管理规定都会讲的清清楚楚,没好好学习,不懂规则怪不了别人。

这起案例给了我们很明显的保密警示。为防止涉密文件在传递过程中遗失,正确的传递程序是:当事人签收文件后,认为文件所列事项应由某人办理时,应在文件上明确批示,然后将文件及时退还文件管理人;文件管理人按照批示再行传递之事。该案例暴露出一些涉密人员或不知晓相关管理规定,或为了方便工作而违反了保密规定。

再让我们看另一个案例,京城某单位涉密人员经部级领导签字批准借阅一份机密级文件。因当事人未妥善保管加之缺乏部门监管导致文件不受控,进而被通过社交媒体和地下渠道快速泄露。当事人因此受到通报批评、扣发12个月保密补贴的处理;处室及部级领导分别受到扣发12个月、6个月保密补贴的处理。

这起案例很具有代表性,所以其警示也是普遍性的,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特别是涉密人员更因该加强警醒。当事人的失职是造成涉密文件不受控的直接原因。然而,违反涉密文件管理规定致使对涉密文件借阅期监管不力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机密级涉密文件借阅应实行两级审签。处室一级领导有责任对本部门员工借阅的涉密文件实行监管;而部级领导对处室一级领导监管责任的落实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道理很浅显,做到很难。战国思想家、教育家荀况有言:“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先知之,再行之,以规矩,划方圆。然知之,而不为之,其险必等之。”希望本文能够引起文档管理人员的重视,并积极付诸实践,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和规定。保密组织的机密,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有对保密工作的感悟,想和我们说些什么,或者需要保密宣教素材,以及需要对职员们进行保密宣教培训,请不要客气地联系我们,看一看我们能否帮上您。

[ Modified: Sunday, 27 June 2021, 7:37 PM ]
 
用户 管理员
by 用户 管理员 - Sunday, 6 June 2021, 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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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保密费,占了涉密的好处,就应该履行保密职责,通常来讲,涉密人员有哪些保密责任呢?

[ Modified: Sunday, 6 June 2021, 4:5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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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场所即涉及秘密的场所,不能像大街一样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如果那样的话,就不在有秘密可言了。所以,要做好涉密场所的管理,需要一些基本的保密注意事项。如下,我们列出一些入门级的管理条款。

涉密场所的管理

  1. 涉密场所须配备相关手机屏蔽柜,手机干扰器等保密设备。
  2.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涉密场所。
  3. 参观者须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未经允许,不得在涉密场所拍照、摄像、录音。
  4. 涉密场所须做到人离件存,并保管好门、柜钥匙。
  5. 节假日前要检查保密设施,值班人员应每天巡视。
  6. 无线信号发射装置应当与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会议活动场所等保持20米以上直线距离。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涉密人员如果不明白、不遵守基本的保密规范,那么他们所知晓的秘密就会满天飞,不再是秘密了。所以,加强涉密人员的管理,是保密管理的基本工作。如下,我们简单列出涉密人员管理的几项入门条款,分别从入职前、就职期间以及离职后进行阐述。

  1. 上岗前,严格资格审查。 
  2. 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
  3. 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培训、考核监督。
  4. 调离或辞职时,须清退保管的相关涉密设备和全部涉密资料。
  5. 严禁未办理正常调离手续擅自离职。
  6. 离岗后须进行脱密期管理。 

涉密活动是综合性的保密活动,对人员、场所、设施、方案等等都有严格的要求,稍有不慎,就可能出差错,造成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严重后果。因此,了解涉密活动的管理要求,是所有参加涉密活动人员的基本素养。如下,我们分享一些涉密活动管理的几款要素,希望对涉密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有所帮助。

  1. 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宣布保密纪律。
  2. 对服务人员提出保密要求。
  3. 会场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或装置。
  4. 禁止擅自邀请新闻单位参加,禁止私自录音、摄像。
  5. 会议文件要统一管理、分发。
  6.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场所。
  7. 会议结束,应对需回收的文件进行回收,对驻地进行检查,废弃文件及时销毁。
  8. 凡拟公开的宣传信息,需经过保密审查。

希望上述一些简明的条款,能够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其实这些条款都是些非常容易理解的内容,没有什么玄虚的东西,真理是朴素的。

[ Modified: Sunday, 6 June 2021, 4:55 PM ]
 
用户 管理员
by 用户 管理员 - Sunday, 30 May 2021,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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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上岗前为什么要接受保密专题培训

[ Modified: Sunday, 30 May 2021, 3: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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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需要工作人员的参与,工作人员是否知晓及重视保密工作呢?对此,昆明亭长朗然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宣教作品设计专员董志军表示:有很多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一点都不懂保密,特别是那些新入职的工作人员,当然有些领导干部也一样。有的貌似懂一点保密知识,实际上只把保密要求当成政治和组织方面的要求,不知道保密还关系到业务和操守。当然,也不排除有些领导干部懂保密,但却滥用保密,不过,这也是没有真正掌握保密精神内涵的表现。因此,保密宣传教育应该常态化,每年度应该提前制定好保密培训计划。

关于保密培训教育的时长,相关规定要求: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研究提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在抓好日常保密教育的同时,保证涉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个学时的保密专题教育培训。

同时,根据涉密人员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加强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业务知识、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保密意识和保密素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看一个案例: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机密级文件,并被多家网站转载。经查,某刊物记者高某通过非法途径获得该文件的复印件,通过互联网提供给境外网站换取稿酬,造成泄密。虽然高某声称从未接受过保密宣传教育,并对自己的泄密行为深表忏悔,但仍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的天职通常被理解为公开事实真相,然而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随便公开的,不懂保密使其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也给国家带来了损失。有人说记者是贪财用机密文件换稿酬,贪财也得取之有道啊,归根结底这仍然是不懂保密的表现。永远不要认为利益和保密就是一对冤家,只有那些只贪图短期利益的人,才会牺牲长远利益。因此,保密就是保障国家、单位以及自身的长远利益。

记者为了自己的无知和贪婪付出了代价,仅仅忏悔那是不够的。希望这种沉重的代价能唤醒更多不懂保密的人积极行动起来,好好学习。也希望泄密造成的损失能让保密管理团队注意加强人员保密意识的提升。

[ Modified: Sunday, 30 May 2021, 3: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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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如何办理外事活动事项

[ Modified: Sunday, 30 May 2021, 3: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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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保密管理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保密管理工作。对此,昆明亭长朗然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宣教员董志军表示:涉外泄密窃密的情况很多,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管理的不好,不仅让秘密外泄,国家、集体利益受损,还会害了相关的涉密人员,严重到令涉外人员叛逃,进而危害国家安全甚至出卖国家利益。因此,学习涉外保密管理事宜,非常必要。

外事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2.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组织涉外活动的申报、批复等工作,并按要求组织涉外活动的开展。
  3. 负责制定涉外活动保密工作方案。指定保密负责人,明确保密事项,落实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报保密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备案。
  4. 负责对涉外活动的参与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醒。
  5. 负责向外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物品进行脱密处理和保密审查、审批。
  6. 对涉外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外活动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保密规定的现象,及时向保密工作机构报告,并负责查清原因、责任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组织制订、实施相应的补救措施。
  7. 负责将活动保密工作方案、审批表、监督检查记录、教育提醒记录、活动保密工作总结等有关档案记录统一归档和管理。
  8. 负责对因公出国(境)人员开展行前外事保密教育和提醒,回国后开展回访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将相关的文件资料、报告等归档,对护照进行集中管理。
  9. 对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过程中出现的违反保密规定的现象,及时向保密工作机构报告。

保密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

  • 负责涉外保密工作方案的审查。
  • 负责对涉外活动过程中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涉外保密管理规范

  • 外事接待活动进行前,涉外业务主管部门应指定保密工作责任人,并制定活动保密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时间、参加人员、任务性质、工作内容、行动路线、接触范围区域、谈判,交流、口径、职责分工、保密防范措施等。对所经过的路线、参观场所进行事先检查,确定保卫人员位置。
  • 涉外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涉外活动保密方案和外籍人员的护照。
  • 重要的涉外活动应应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 外部部门协调有关涉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涉外合作和谈判内容的确定和审批、统一对外谈判口径,并对参加接待人员进行保密提醒。
  • 参加涉外活动的人员应严格按审批的行动路线和接触范围区域执行,严禁擅自更改路线和扩大接触范围,严禁扩大交流范围。
  • 涉外活动的接待与陪同人员在活动中不得谈论与接待无关的话题,不得携带与接待无关的文件资料,不得擅自与接待的境外人员接触,不得向境外人员提供单位任何资料文件。
  • 对外提供文件资料物品时,业务主管部门要履行对外提供文件资料物品的审批手续,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 涉外业务主管部门在接待过程中及时开展保密提醒和监督检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并将活动相关文字材料存档备查。
  • 保密工作机构适时开展涉外活动保密监督检查。
[ Modified: Sunday, 30 May 2021, 3:41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