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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秘密进行分类。通过分类研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标准认识秘密与保密的世界。对此,昆明亭长朗然科技有限公司保密研究员董志军补充说:秘密的各类繁多,然而我们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了解不清,在大前提模糊的情况下,剩下的保密工作往往容易偏失理论与方向。
人类本身具有发达的思维、极强的个体意识,加之身处广泛的社会关系之中、担当着复杂的社会角色、面临着纷繁错综的秘密世界,所以我们心中的秘密,可谓五花八门。因此,弄清楚一个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和作用区分,比如自然归属、相关程度、功能设计、是非标准、最终结果、存在必要、存在方式等,有助于从不同方面认识秘密的种类、特点和作用,也有助于人们以新的视角,认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
按照主体的自然归属,我们可能和能够接触的秘密,参照现有保密理论,可以将秘密划分为个人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尽管普通人至少接触到三类,且这四个范畴相互独立又时有交叉,但是弄明白它们,防止混淆概念,对于人类的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功不可没。
个人秘密
个人秘密(隐私)是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秘密的存在,可以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可以是一种秘密状态。主要包括关于个人及家庭的单项资料、私人活动和关系、私人空间和领域等几个方面。一是关于个人及家庭的单项资料,如身高、体重、血型、身体缺陷、健康状况、财产收入状况、心理性格特征等。二是私人活动和关系,如婚姻爱情生活、夫妻两性关系、求学工作经历和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爱好与信仰活动、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及不光彩历史等。三是私人空间和领域,如住宅秘密、通讯秘密、生活安宁、感情空间秘密等。四是个人生活、工作面临的来自于他人却又可能影响到自己的秘密。
个人秘密(隐私)是个人信息的核心内容。如果个人信息被泄露,会给信息主体带来不良后果,这一信息就可以构成个人隐私。比如,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疗档案、职业情况等,对一些人也许够不上隐私,但对于另一些人就是隐私,虽然都属于应保护的范围,但作为个人秘密,应该受到格外的尊重和保护。
个人信息泄露之烦恼,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现代社会的发展使我们经常感到自己完全成了“透明人”。比如,有的人刚刚买了房子,钥匙还没到手,就有不少建材厂商、搬家公司打电话,问要不要买家具、建材,问什么时候搬家;有的人生完孩子还没出院,数不清的婴儿用品广告就寄到家里了,等等。你可能很纳闷,这些人为什么对自己了解得如此清楚,谁把这些情况告诉了这些陌生人?
其实,你可能在某单位进行消费、办理业务时,向对方提供了相关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被某个单位无意或有意地提供给了需要的人:也可能是你在办理某项业务时,别人窃取了你的秘密。出现这些情况,我们的情绪、利益和行为就会受到影响。如果仅仅是收到推销广告,也许我们会一笑了之。这还算是好的,严重的是,我们的个人秘密,有可能通过各种渠道遭到泄露和利用,使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比如,现在互联网上就有叫卖个人信息的网站,手机短信上也有叫卖和别人一样的手机卡,可以接收他人手机卡上的一切业务。社会上一些犯罪分子,正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单位和个人的资料,从事犯罪活动。比如,窃取你的资料制作银行卡,进行消费或透支,你就会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损失,不明不白地收到催款账单或成了被告。出现这种情况,就说明我们的个人秘密被别人掌握和利用了。如果我们收到不明不白的催款账单或法院传票,我们肯定会诉诸法律讨个说法,不见分晓绝不罢休,而且以后会对自己的秘密采取更加严密的保护措施。
在保护好自己秘密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对周围存在的来自于他人的可能影响自己的秘密的行为,进行有必要的掌握、清醒的判断和正确的应对。比如,在食品安全隐忧较多的情况下,我们会更加关心食品的生产厂家是否信得过、配料是否放心、加工是否安全,搞不清楚,我们宁可放弃存在危险的消费或者自力更生解决问题。再比如,在高回报、无风险的投资诱惑面前,我们会保持清醒、捂紧口袋,因为我们知道,那是对方用甜言蜜语为我们设置的秘密陷阱。
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本单位的工作造成被动或损失的事物或信息,也就是机关、单位的内部事项。
工作秘密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上级作为秘密的工作安排,本级也要按相应密级要求办理:二是本单位正在进行的业务工作中的秘密,尤其是尚未成熟、未公布以及需要保密的工作方案、人事安排等内部事项:三是本单位的一些公务活动安排及有关详单:四是本单位在进行审批、检查、审计等业务工作中掌握的别的部门、单位、个人的资料其中许多内容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最后一方面的秘密虽然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但那是他们因办事需要,把本单位或个人信息提交给你,你就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让其他人获取,并进行非正常活动,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你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作秘密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工作秘密产生的主体是各级党政机关:二是党政机关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产生的事物或信息属于工作秘密:三是对工作秘密加以保护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如产品工艺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及其他生产技术等,和经营信息如经营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营销范围和方式及手段、货源和客户名单、产品成本、对外谈判底线及策略、标底、财务信息等。
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秘密性,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是指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如果认识不到自己的公司存在秘密,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就不构成商业秘密,也不受法律保护。三是经济性,即商业秘密能够给持有人带来相关的经济效益。四是实用性,商业秘密必须是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商业价值的信息。五是主体的不确定性,商业秘密的主体可以仅限于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商业秘密可以是一人独创的技术方案或经营策略,也可以是多人共同研究设计的结果,还可以是不同的组织或个人分别独立发明、创造的技术、经营信息。其他人通过转让商业秘密权,或通过反向工程取得的商业秘密,也受法律保护。六是商业秘密可以自由转让。
国家秘密
在我们可能接触的秘密中,国家秘密是我们必须尽力为之守护的最高级别的秘密。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特征:一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是国家秘密关键性的组成要素,是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是区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主要标准。判断一个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首先要分析其一旦公开或泄露是否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具体从是否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等方面判断。二是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这是国家秘密的程序特征。国家秘密必须履行相应的确定程序后,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国家秘密。三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这是对国家秘密的时空性规定。
由于国家秘密的特殊重要性,国家秘密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办法,从产生、编号、登记、收发、传递、回收、清理、保存到销毁,都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并及时归档,形成闭环式管理。另外,国家秘密传递必须通过机要邮政,而不能通过普通邮政系统。
相信掌握了这些初步的秘密分类概念之后,我们在职场打拼的就不会轻易将个人秘密(隐私)与商业秘密混合起来,在从政领域的也不会轻易将涉密领导干部的个人秘密(隐私)与国家秘密混为一谈。从此,避免混乱的出现。有人可能会说,怎么漏掉了军事秘密呢,严格上来讲,军事秘密应该划归为国家秘密的一种。不过您如果非要特别将其提出,也无可厚非,是吧?本文的意愿就是把各种“秘密”相关的概念讲清楚,弄明白。不同组织机构和部门单位都可以将“秘密”之间冠以自家的名字,比如国务院机密、小店秘密、酒厂机密、省委机密、财务部秘密、我的秘密等等,无疑,这些都属于上述四个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