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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的需要,设计院、建设工程单位等机构有机会接触到涉及国家安全的秘密,保密工作一朝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泄密。对此,昆明亭长朗然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宣教教员董志军表示:让我们通过一个虚(真)构(实)的案例来学习,案例往往最有说服力。
2015年7月,某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开展互联网安全检查时发现,某设计院有些联网计算机的主机硬盘上存储有军队“某专网交换设备改造工程”、某部“三级网络改造工程”、某部队“通信线路改造工程”和公安部门“金盾工程”编制工程方案、设计图纸及临时文件等六项通信工程800多份文件资料。
检查人员的第一反应是:这些资料涉嫌涉密!检查人员将资料下载并分析鉴别,认为具有一定的保密价值,如果其中涉及国家秘密,这将是一起严重的网络泄密事件,他们立即向自治区领导汇报。
自治区党委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等领导同志立即在汇报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自治区保密局严肃查处。自治区保密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小组,迅速开展查处工作。准确鉴定密级是查处泄密案件的重要环节。2015年12月13日,自治区保密局在初步鉴定密级的基础上,提请国家保密局对涉嫌泄密的文件资料进行密级鉴定。国家保密局鉴定后确定,这批资料中,有1份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4份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经过专案小组一年时间的调查了解,案情终于大白:2008年底至2014年8月,某设计院分别承担了军地6家单位的通信工程项目。出于工程的需要,6家单位向设计院提供了与工程有关的信息资料。此外,设计院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方案也属于涉密或敏感信息。设计院在完成项目后并未将留存在计算机主机中的上述信息及时清除。在此期间,设计院有关人员使用存储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造成了泄密事件。
在专案小组的督促下,各涉案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了严肃的处理。某设计院对这起网络泄密事件的责任人进行了认定,认为该院项目经理赵某对这起泄密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副院长祖某负有领导责任,对二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017年6月,设计院的上级主管单位某实业公司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赵某、祖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部队的上级部门依据保密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以此次泄密事件为反面教材,对干部战士进行保密教育。
本案是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传输涉密信息的典型案例。由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容易被植入木马窃密程序,在其中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会导致泄密,所以一直是保密检查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