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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政府网站逐渐成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渠道。然而,亦有部分机关单位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未进行保密审查或保密审查不严格、违规使用有关信息设备、违反信息公开程序等行为,直接导致了国家秘密的泄露。特别是有些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有权公开单位的批准,擅自公开信息,导致泄密。下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分析,来加强警示学习,提升保密觉悟。
2019年8月,某省发改委网站被发现刊登1份机密级文件扫描件多年。经查,该网站信息日常维护工作由发改委下属的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2019年10月初,省发改委收到上述涉密文件后,扫描上传至本单位涉密信息系统。省经济信息中心网站维护室专职信息加载员黑某在收集网站信息时,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用光盘将该文件从涉密信息系统中刻录下来并刊登在网站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黑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网站维护室负责人潘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省发改委办公室原网站负责人张某作出深刻检查。
2020年12月,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文书王某收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来的1份机密级紧急通知后,按程序报主管副局长林某、办公室主任张某阅处,并根据领导批示交企业科办理。企业科科长谢某提出“转发并限时上报”的处理意见。为及时落实文件精神,该科工作人员张某于当日拟制了转发通知,要求各县局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张某在拟制文件时没有按规定定密,亦未附省局通知原文。转发通知经谢某核稿、林某签发后,张某擅自对省局通知原文进行拍照,作为转发通知的电子附件一并上传至局办公内网。此后,该局建成门户网站,为丰富网站内容,临时聘用人员任某擅自将办公内网的相关信息上传到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其中就包括上述涉密文件。事件发生后,任某被辞退,有关部门给予张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谢某、林某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这两个案例折射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管理不到位的严重情况。保密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有些干部职工就是不遵守,导致泄密隐患时有发生。因此,还是要进一步加强保密教育培训的力度,使干部职工掌握基础的保密知识,以免发生泄密事件时后悔莫及。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要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审查工作,审核制度必须落实。网站管理部门应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承办单位应向网站管理部门提供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机关单位负责同志的审批意见,网站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备查。不然,好心办坏事儿,只能自认倒霉,此消彼长,你的失误有时也会给他人带来麻烦,同时成为另一些人的功绩。需知,这么大的政府系统,效率虽然低下,但还是相当有效力的,保密有关部门人员不会闲着,正时刻监察着,任何违规都可能被发觉,只是早晚而已,而被发现的,十之八九必将被查处。涉密人员必须有一副合规守法的头脑,还得配一颗谨慎细微的心,方能不泄密。